台湾同胞进藏应如何办理相关证件?
◆ 什么是“入藏批准函”(或进藏签证)?
台湾同胞入藏批准函,简称台胞入藏函,又有人称之为“进藏函”、“进藏纸”、“入藏签证”等。因历史、政治等原因,西藏自治区,现仍属未完全对外开放的特殊地区。因此,台湾地区公民赴西藏旅游,除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注外,还须另行获得前往有关地区旅游的行政许可。这种特殊的行政许可不同于签证,仅限特定人员,在特定区域、特定时间内使用,属临时通行证性质。
台湾同胞入藏批准函由驻西藏自治区台湾事务办公室(简称“台办”)办理,旅游行业管理处监督执行。到拉萨以外的区域旅游,还须办理《旅行证》、《军区通行证》等,这些证件办理时长从7个工作日至20个工作日不等,和台胞入藏批准函一并被合称为“台胞入藏批件”,由游客提交相应材料给具备资质的旅行社统一办理,游客无法绕开旅行社自行办理相关准入证件。
◆ 如何申请办理入藏函(或进藏签证)?
首先,您需要向我们提交您在有效期内的《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》和《中国签注》清晰扫描件(或数码相片),我们将告知您,您所持有的证件是否可以办理入藏函;
接着,我们将根据您的喜好,制定适合您的旅游计划;
最后,经您同意,我们将把您的旅游计划,连同您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台胞入藏函。简单的行程一般15-20个工作日可办理完成,稍复杂的行程至少需25-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。
◆ 关于台胞入藏函还有哪些规定?
1. 根据规定,台湾游客在藏期间不允许自行旅游,不论客人人数多少,必须有组织、有计划地组团旅游;
2. 在申请入藏函之前,当局需要通过我们询问您的职业;
3. 台湾人仕组成的团队中,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,须提交相关人员的关系证明,否则将无法被安排进同一个团队里;
4. 没有入藏函的台湾游客无法购买到任何前往西藏的飞机、火车或汽车票;
5. 台胞入藏批件在进入西藏后,交由随团导游保管,完团后,由旅行社统一交还旅游局存档,任何台胞入藏批件均不被允许带离西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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